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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24-04-05 来源:bbv体育在线登录网址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68,576,32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拥有中国西部排名第一的供排水规模,并充分的利用现有优势,布局新兴起的产业,大力推进水务环保项目建设运营。公司秉承“让环境更优,让生活更美”的责任理念,致力于提供水务环保、废弃物处置、资源循环利用等综合解决方案,不断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公司自来水业务包括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输水管网输送、自来水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完整供水产业链。公司享有向自来水最终用户直接收取水费的权利,调整水价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并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企业主要以BOO等模式开展自来水业务,项目分布在四川、江苏和海南,目前运营及在建的供水项目规模逾410万吨/日。

  公司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污水处理业务,污水处理项目分布在四川、甘肃、宁夏、陕西、江苏、广东和河北,运营模式最重要的包含BOT、BOO、TOT及委托运营等。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向相关政府收取费用的权利,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由相关政府部门根据有关协议约定定期核定。目前,公司运营及在建的污水处理项目规模约390万吨/日。

  公司从事的中水利用业务拥有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提供对应服务并收取中水服务费的权利。目前,公司运营及在建的中水利用项目规模为95万吨/日。

  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和污泥处置业务,运营模式包括BOT、BOO等。

  公司目前运营及在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为6,900吨/日。公司依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获得垃圾处理服务费和发电收入。

  公司目前运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规模为5,630吨/日。公司依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收取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

  公司目前运营及在建的污泥处置项目规模为1,480吨/日。公司依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收取污水污泥处理费。

  公司以市政管线建设为主业,着力拓展水务环保项目设计与施工、技术咨询与开发、供排水管网探测等业务。目前拥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等相关资质,公司以“服务城市,打造品质工程”为执行标准,提供安全放心的施工建设一体化服务。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出具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主体评级为AAA,债项评级为AAA。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出具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9兴蓉G1与19兴蓉G2跟踪评级报告》,主体评级为AAA,债项评级为AAA。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主体评级为AAA,债项评级为AAA。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与挑战,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全体员工勇于担当、团结奋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3.71亿元,同比增长11.01%;利润总额15.66亿元,同比增长19.51%;归母净利润12.98亿元,同比增长20.0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08.8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88%;归母净资产为122.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14%。

  2020年全年,公司售水总量为89,723万吨;污水处理总量为102,863万吨;中水售水总量为10,852万吨;垃圾焚烧发电量为52,926万度;垃圾渗滤液处理总量为127万吨;污泥处理总量为20万吨。

  2020年,公司抢抓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机遇,奋力开拓水务环保主业市场,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一方面,大力落实“走出去”战略,成功中标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成为公司迈进华北市场、拓展业务版图的一次重要布局。另一方面,持续深耕存量市场,依托已有资源布局,不断辐射拓展。报告期内,公司中标阿坝州汶川县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持续推进阿坝州全域供排水资源整合;中标西安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西北市场的行业影响力;启动成都自来水七厂(三期)及配套输水管线工程项目及多座地埋式污水处理厂项目,进一步为成都市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和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提供了坚实的环境服务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项目建设年”的工作要求,以防疫安全为前提,全力以赴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目前,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圆满完成“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成都市中和污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和成都市第六、七、九净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江苏沛县主城区“三纵”“三横”供水管网全线贯通并通水运行,沛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成都市第五、七净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已达通水条件;岳池县嘉陵江水源供水水厂等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2020年,公司坚持效益优先的财务管理目标,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深化融资创新,以多种融资工具相结合的方式持续筹融低成本资金,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公司稳定发展。一是抢抓市场利率波动窗口期,利用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开展债务置换工作,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二是以项目为载体实施精准融资,本报告期公司成功发行公司债14亿元。三是秉持效率优先的理念,实现财务共享二期顺利上线,促进财务管理数字化转型,提升财务核算效率。

  公司以持续推动业务发展为核心,深耕精细管理,强化规范运作,着力提升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新一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增加了外部董事数量,进一步建立了制衡有效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高标准抓好制度建设,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上市公司制度体系,为规范运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通过构建公平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做好上市公司价值传递,维系健康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目前,公司已连续5年获得深市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A级考核结果,并于报告期内获评第11届天马奖“主板最佳董事会奖”“最佳投资者关系奖”和第10届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最佳上市公司董事会奖”。

  报告期内,公司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为实现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是突出政治引领,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和防汛减灾各项部署,以“新担当”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以“新作为”打好防汛抗洪突击战。二是大力实施党建强基工程,以党建标准化工作手册为遵循,强化基层党务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管理水平。三是深化党建品牌建设,坚持党建融入中心工作,激发党员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四是加强舆论引导,聚焦抗疫防汛、重大投融资、重大项目建设等,讲好公司服务城市战略、服务社会民生的典型故事。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9年12月,本公司及下属排水公司与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双流成环水务,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93.00%,排水公司持股比例2.00%,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2020年2月,本公司及下属排水公司与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新津成环水务,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73%,排水公司持股比例2%,注册资本人民币15,581.36万元。

  2020年3月,本公司及下属排水公司与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彭州成环水务,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83%,排水公司持股比例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2020年7月,本公司下属阿坝兴蓉公司设立汶川成环水务,阿坝兴蓉公司持股比例10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00万元。

  2020年11月,本公司及下属排水公司与环境建设公司共同设立石家庄兴蓉公司,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98%,排水公司持股比例1%,注册资本人民币12,539.97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2021年预计将与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8,895.79万元,其中2021年预计发生额为10,762.65万元,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物业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物业租赁,向关联人购买材料和销售商品。2020年初,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499.32万元,年内实际发生额为7,804.17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许瑜晗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021年预计新增关联交易总额18,895.79万元,其中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金额为11,011.77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金额为2,901.14万元、租赁关联人物业的金额为1,935.01万元、向关联人采购材料的金额为2,218.46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的金额为37.68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的金额为791.73万元。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指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其他关联交易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及配套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及服务;水务、环保相关设备研发、制造;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计量仪器、水处理剂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施工及安装;建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环境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96.11亿元,净资产为187.62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4.13亿元,净利润10.34亿元。

  成都环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经营范围:水质检测;给排水设施、设备的设计、制作、销售及技术服务;地下管线工程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市政工程施工;地下给排水管线检漏、地下管线综合检测工程及技术服务;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销售;水表、水表试验装置、电子远传水表销售;系统集成;阀门检验;非标件加工;酒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租赁、资产托管经营(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及咨询;花卉租赁;苗圃、花卉、园林的经营管理;花草、树木销售;园林绿化,园林工程;建材销售;住宿服务、棋牌服务、餐饮服务、健身服务、洗浴服务、室内体育场所服务;销售:日用品、酒类;劳务派遣;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环境保护监测、其他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实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74亿元,净资产为4.97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净利润0.28亿元。

  汇锦实业公司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D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安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电气设备修理;物业管理;施工劳务作业;道路货物运输;广告业。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工程设计及咨询;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建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8.28亿元,净资产为0.90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56亿元,净利润0.22亿元。

  环境建设公司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6亿元,净资产为0.29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42亿元,净利润0.04亿元。

  建管公司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以下原则和依据确定: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没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行业市场公允价格标准进行;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上述各关联交易协议的起草与签订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生效条件、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上述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物业租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物业租赁、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和销售商品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

  (二)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行业标准或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相关交易遵照协议执行,遵循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董事张甄海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潘席龙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本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2020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06,625,364.46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65,204,089.41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60,662,536.45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19年度利润267,171,868.89元,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43,995,048.53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年末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7,642,281股)后2,968,576,3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96,857,632.1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为充分发挥内审独立监督和评价作用,强化企业内审在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提质量等方面作用的发挥,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家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绩效考评结果,并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进行兑现:

  关联董事杨磊先生、刘杰先生和赵璐女士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1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分别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披露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线。

  2、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或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成都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会议当天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并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验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玉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2020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06,625,364.46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65,204,089.41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60,662,536.45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19年度利润267,171,868.89元,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43,995,048.53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年末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7,642,281股)后2,968,576,3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96,857,632.1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制度规定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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